黄昏,逢时刻。
“我要回家了。”
现在,这条丝带有一些变化,中间染血的分被小时煜“剪去”了,只剩两端有指纹的分。
如果这三个月以来所有的一切,都是小时煜引导和表演的,那在他面前的这个年仅七岁的孩,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鬼。
纪世明突然。
小时煜躲在窗帘后,目睹纪世明叔叔踩着三车,后车厢上装着各箱,其中一箱是打了死结的箱,混迹其中,箱上捆着的塑料绳,像两条打结的红蚯蚓。
这栋楼实在太旧,楼里有好多人搬走了。谢时煜经过3楼的时候,抬看着304的门牌,铁锈斑斑。
“哎,小时煜,想不想杀了他?”
“叔叔看得来哦~你在想什么。”
一声重重的关门声。
傍晚的时候,爸爸没钱毒,回来要钱,把妈妈暴打了一顿,妈妈的肚被踢到胃血住院,小时煜的脑袋也被敲破了,他刚从医院针回来,没有带雨伞,额上刚绑好的绷带有些漉漉的。
小时煜心里一顿。
小卖叔叔纪世明挂着一脸慈祥的笑容,憨态可掬地蹲来,摸摸小时煜的,说:
“神经病!”
“剪去”的分,被小时煜用来嫁祸401室的大婶。
但纪世明有一冥冥的直觉,他想到了一个更可怕的猜想。
小时煜径直走回404室,砰——
第74章 谋杀者的回忆
从理智的推论而言,只能得这孩跟冬夜里杀猫男的那次行动毫无关系。一个正常的孩,不可能亲目睹邻居杀人分尸后,并偷走证据,还能保持三个月若无其事。
17-19。
这表示,小时煜对蓝丝带毫无反应,他没有什么问题,只是个心思比较家境又烂的小孩。
楚枫脚步一顿。
——比他自己都更可怕的鬼。
准确说,是尸块。
三个月以来,无论是威胁他的好朋友楚枫,还是明里暗里的试探,小时煜都表现的完无缺。纪世明挑不任何病。
、
纪世明脸上浮现慈蔼的笑容,他抱着打着奇怪死结的箱,楼去,准备开车到附近的山上,把箱里的东西理一。
他盯着纪世明叔叔,装一副听不懂的模样:
304室的小卖叔叔好几年前就搬走了,但他临走时的话,却魂不散地在谢时煜脑海里回:
断裂的蓝丝带,乖顺地躺在里面。
夕的光从窗外透来,在楼梯上映一方血红。
小时煜从容地离开窗前,走回自己的卧室,从衣柜里拿那条校服,打开袋里的红领巾:
残的余晖从楼的通风外透来,在黑的楼梯里投一小方血。黄昏里,楼里的垃圾散发烂的霉臭。
十三岁的楚枫听到这个时间,心里忽然想到了谢时煜说的:
全尸块,初步推测死亡时间推测为三天前,17-19。”
小卖叔叔早就不再怀疑他了,现在突然提起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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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学的谢时煜背着黑书包,走老式居民楼。
小时煜心里讶异,脚步却丝毫没停,嘴里还装作孩气地嘟囔了一句:
那天夜里了雨,小时煜浑淋了。
这孩表现得就像一个熊孩碰到一个怪叔叔,本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,便不屑地骂一句神经病,然后摔门回家。
“那条丝带不是你拿的吗?”
现在,距离他亲目睹小卖叔叔杀死猫男并分尸,已经过去三个月了。
纪世明意味地盯着他,在小时煜转走上四楼,一步一步在台阶上越来越远,即将要看不见的时候——
纪世明听着小时煜的反应,耸了耸肩。
这条蓝丝带是他偷来的关键证据,上面有猫男的血迹,和小卖叔叔的指纹。
小时煜知,那个箱里,装的是401室大婶的尸。
这里已经好几年没人住过了。